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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推荐江西省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人选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次 字体:【
  • 关于组织推荐江西省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南昌校区:

    根据江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评选江西省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通知》(赣职社字[2018]2号)文件要求,学院将组织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专业课、实习课和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和文化课)教学任务,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任教师。

    二、推荐条件

    按照《江西省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方案》和《江西省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各奖项评选条件》的条件要求进行推荐(详见附件)。

    、相关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推荐评审程序

    1.推荐候选人。申报优秀教师奖,由各二级学院(部)先行审核,再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请。在推荐过程中,兼顾女性和少数民族。候选人材料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报送。

    2.汇总初审名单。组织人事处根据评选条件,对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汇总初审名单。

    3.委员会评审。学院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评审汇总推荐人员材料,经充分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学院最终优秀教师奖推荐人选1人。

    4.公示。确定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将在学院予以公示。

    (二)时间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86717:00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1004室。可先报送《江西省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教师奖申报表》(表格可从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资历、业绩、教案等材料及后期DVD光盘录像、编辑制作工作待学院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再专门安排。逾期未报送材料则视为放弃。

    2.201868日,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初审名单,提交学院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并经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组织人事处联系人: 王道文  15949539033622142

    邮箱:9968494@qq.com

    关于推荐评选江西省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通知.pdf

     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方案.doc

     

     

    组织人事处

    20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