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全市上下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九江市发改委印发的《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各有1个名额。
二、有关要求
请按相关要求积极申报,于2025年11月21日(周五)上午12:00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2,需经所在院部汇总、审核并盖章后报送);
2.初审推荐登记表(一式4份)。
(二)电子版材料:
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2,需提交Word版及所在院部汇总审核并盖章后的PDF扫描版);
2.初审推荐登记表(Word版);
3.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300字左右);
4.佐证材料(荣誉证书等,需合并至一个PDF)。
表格内容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可查。纸质版提交至八里湖校区行政楼72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1:关于印发《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