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及江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于11月9日上午开始举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九江职业大学新补充至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四门基础课程。具体教学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
2013年11月9日-12月1日。
四、培训地点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培训管理
1.各学员在学习期间,应认真学习,积极思考,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旷课、请假,认真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各项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一律以书面形式请假,由各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交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师资科。
2.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师资科汇总培训过程中全体学员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及作业完成情况,并报送至江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六、结业考试及其他
1.结业考试由江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结业考试成绩占70%,书面作业成绩占20%,考勤占10%。
3.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旷课超过10课时者不得参加考试。
4.岗前培训班开班仪式于2013年11月9日上午8点在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请全体培训教师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教学安排表.doc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