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辅导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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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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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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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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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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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后出生),中共党员,限招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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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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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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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后出生),中共党员,限招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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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0日。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携带自荐信和个人简历(学历证明除毕业证书外,须另附教育部网上学历认证打印件)及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名(含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到5:00),填写《招聘合同制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13979208179、13576240503
地址:学校综合楼1004室
四、资格审查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按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进行公示,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考核与面试
1.考核内容: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
2.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低于3: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及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4.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5.体检和心理测试: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和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心理测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若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3.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人事关系及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学校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学校合同制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享受薪酬待遇,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学校网站http://www.jxvc.jx.cn/),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监督电话:0792—8183136、8183156。
附件: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