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26〕2号)文件要求,2026年上半年我校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为做好我校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8日17:30(申请人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www.jxzwfww.gov.cn/”注册报名。勾选“江西省教育厅”为认定机构、“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为确认点)。
(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4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合理设置,须成立5人以上学科专业专家评议小组,考核方式可采取单独试讲或随堂听课的模式,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为主,测试专业科目和申请专业须一致,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过程性材料要保留齐全,比如考核现场音像材料、通知等,以备查询)。
(三)体检安排:4月27日前(待人事处另行通知,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现场确认:4月28日至4月30日(八里湖校区行政楼724办公室)。
(五)学校公示:5月15日前,完成对本校经审核拟通过人员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至2026年6月30日),在我省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经任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2.申请人应取得《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申请人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戏剧表演等学科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5.高等学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3.社会人员。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5.在高等学校设立的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工作人员。
6.在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大专班教学任务的工作人员。
7.其他不宜受理的情形。
三、材料清单
各高校提交的认定材料中,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不予认定。报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申报人员请实名添加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964305185。
附件: 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