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赣发〔2024〕19号)精神,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根据《江西省省督学聘任管理办法》(赣教督委字〔2016〕4号)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届省督学、第六届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选聘工作。
现将《关于遴选第十届省督学、第六届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督学:我校可推荐1人;
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我校可推荐1人。
二、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参与申报的教职工,于2025年12月9日下午16:00前将以下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
(一)申请表(Word版、本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后的PDF版)。
(二)汇总表(Word版、所在院部盖章后的PDF版)。
(三)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业绩材料等,需合并至一个PDF)
表格内容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可查。
附件1:关于遴选第十届省督学、第六届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通知
附件2:江西省省督学、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申请表、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