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为认真落实《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江西省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常态化开展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随时随地申报。
二、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在赣创新创业的培养类人才和全职引进来赣工作的引进类人才。认定条件详见“人才江西网”(https://rc.jxzzb.gov.cn/www/cognizance/projectListNew)。
引进类人才指来赣就业或创业不超过1年,且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社保挂靠除外)其中之一转入江西的高层次人才;在江西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注册创办企业,且企业上年度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或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引进不超过1年、成果在江西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同一人才具有不同身份,按照人才层次最高的标准申报认定;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以人才称号、创新成果、发明专利、奖项、荣誉等专业技术成果申报认定,不以领导职务作为认定标准。
“来赣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分两种情况:①文件印发之日前来赣工作的,指引进人才来赣工作时间至文件印发之日不超过1年;②文件印发之日后来赣工作的,指引进人才来赣工作时间至申报时不超过1年。文件涉及时间限制的,如“上年度”“近3年”等均按此原则把握。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与认定条件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如人才计划证书、荣誉证书等。
2.近一年个人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
(二)特殊材料
未缴纳江西省社保人员,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部分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国防军工等领域人才采取线下方式申报认定,其余人才均依托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采取线上方式申报认定。线上申报方式如下:
1.个人申报。个人登录网页端:“人才江西网(https://rc.jxzzb.gov.cn/)”-人才认定模块,或者登录手机端:“赣服通-全省通办-人才服务”,进入人才认定系统;在线对照人才分类目录选择认定类别,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申报认定。
2.资格审查。学校初审,省委教育工委、省科技厅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省人社厅复审。
3.核准。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全省各类人才的认定结果,并报省委人才办备案。
4.公示。认定结果核准后,在申报认定系统上公示5个工作日。
5.赋码。公示无异议后,系统自动赋予人才相应类别的“赣才码”,并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
五、认定管理
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5年,认期自“赣才码”发放之日起计算。认期内,高层次人才取得新业绩满足更高层次人才对应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级,晋级后认期重新计算。5年认期满后,须重新认定方可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和支持。已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在宣传和介绍时,须注明认定年度,认定期满后不得在评审、评估、评奖中继续使用。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不再在省内工作的,其认期自动结束(由用人单位通过申报认定系统报备),不再享受相关服务保障政策。人才在省内流动,无需重新认定,继续享受相关服务保障政策,认期继续计算,但须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用人单位或属地变更。
六、有关要求
各院部要及时通知并组织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申报认定(注:佐证材料落款时间超出认定条件所要求时限的,将不予认定)。
为高效完成相关工作,在认定系统提交有关材料后,请及时与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康进松,电话:623393。
人事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