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按照《江西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部署,进一步发挥专家对行业发展决策咨询作用,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遴选一批专家充实完善大数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大数据专业人员。

    二、推荐条件

    申请人需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如行业内知名专家可放宽到70周岁以内(已列入全省大数据专家库的不再重复推荐)。在大数据或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从事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大数据行业应用、大数据产业支撑等领域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大数据等相关领域比较活跃且有较大影响力的。

    (二)获得过国家、省级大数据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科研项目奖励,或参与过国家、省级大数据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研究,在国家和省级期刊上发表过有关论文,或主持过大数据相关领域重大开发和应用项目的。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江西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及《江西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3313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江西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电子版;《江西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主要工作成绩、研究成果和获奖情况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song_kang@qq.com。联系人:康进松,电话:623393

    (二)单位择优推荐。学校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报省财政厅审批。通过省财政厅推荐渠道,最多可以推荐5人。

    四、其他事项

    参加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专家库遴选并通过评审流程的专家人选将纳入专家库管理,正式发布入库专家名单,统一颁发聘书。


    附件:江西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


    人事处

    2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