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
一、建设项目概述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旨在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的原则,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鼓励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和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传承和技能推广等方面的带头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优先支持建设“2+6+N”重点产业、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3.具有3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个人条件。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积极开展工作室活动,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领办人在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生产服务一线或院校教学一线,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贡献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需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品得到社会公认的技艺人才和工艺美术人才。
2.单位条件。依托企业、省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单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建立工作室有现实需要和强烈愿望;
(2)能为工作室提供场地、人员、设备、经费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3)能支持工作室开展项目建设和成果产出。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个人申请。请符合条件且参与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二级学院(部门)或个人,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2.单位择优推荐。学校对申请者进行初审,择优向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推荐。通过省财政厅推荐渠道,其中“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最多可以推荐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最多可以推荐2个。
3.申报时限要求。请参与申报的二级学院(部门)或个人于2023年1月28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 jinsong_kang@qq.com,联系人:康进松,电话:623393。
附件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47号)
附件2:申报表及汇总表(Word版)
人事处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