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2021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次 字体:【
  • 关于开展2021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19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21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赣教职成字〔202052号)中列明的相关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安排

    1.组织申报

    12021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工作使用江西省“双师型”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各教学部门于32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电子稿(附件2)发送至邮箱32287171@qq.com,人事处331日前为申报人员在系统上创建申报账号。校内教师(含行政兼课)向所在教学部门申报,校外兼职教师由所任课教学部门通知并组织申报。

    2)申报人员须在2021416日前,登录“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发展服务平台(网址:http://171.34.42.28/,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完成申报信息及佐证材料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3)。

    2.组织初审

    学校在2021430日前在服务平台上完成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初审,经向全校范围公示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无异议后,完成认定申请的提交。

    3.认定备案

    省教育厅在收到学校初审提交的认定申请后,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公布通过认定的教师名单。

    三、有关要求

    1.各中层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传达学习本通知精神,积极动员本部门教师申报认定“双师型”教师。

    2.申报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完成本人申报信息及佐证材料的填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等级,切实做好“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然,联系电话:0792-8183136,邮箱:32287171@22.com,地址:综合楼1014室。 

     附件1.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pdf

      (XX部门)附件2.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3.双师申报管理系统-教师使用手册.docx


    组织人事处

    202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