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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我院2020年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次 字体:【
  • 关于做好我院2020年长期从教教师
    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和南昌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08号)的文件精神,2020年我省继续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含行政兼课)。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不再颁发。

    (二)条件

    符合《中华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一)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2020731日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二)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和南昌校区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附件1)和《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格可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纸质申报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于63017:00之前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科1014室(电子版请发至32287171@qq.com邮箱)。

    (二)职能部门审核,经全院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并将于910日前颁发“长期从教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和南昌校区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所有教师(含行政兼课),以免漏报。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和南昌校区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等各项工作,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然 联系电话:13979208179623179

     附件1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docx 附件2 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城区30年).xlsx

    附件3: 赣教师办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doc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