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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0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次 字体:【
  • 关于做好2020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按照《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年我院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为做好我院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院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2.申请人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学校统一组织在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体检中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4.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请者,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5.高等学校设立的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不属于举办高等教育的机构,其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6.在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大专班教学任务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二、 网络报名

    (一)凡拟在我院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611日—623,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报名时应勾选本人任职的高等学校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

    (二)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三)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四)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正楷书写)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确保所上传图片清晰。

    三、现场确认

    个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确认以及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工作。

    1.现场确认时间:630日—710日(工作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组织人事处(综合楼1014室)。

    3.现场确认应审核并收齐以下申请人申报材料: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认定机构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四、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后,6中旬统一组织本院申请人在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老院)体检。南昌校区应统一组织本校申请人在进贤县人民医院体检。

    附件1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附件2: 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rar

     

     

     

     

     

     

     

     

     

     

     

    2020529

     

     

     

     

    附件1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

    1. 学院应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填写《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出具)。

    2. 申请人属本院正式编制人员,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或调令),编制证首页和本人页;申请人属本校非事业编制的,提供人事代理或学校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与本院人事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聘用合同书是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且具有劳资关系法律效应的合同凭据,劳务派遣和聘书等不能视为同效;聘用合同书上要注明在教学岗位)。(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出具)。

    3. 学校财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04月—20206月)申请人的工资待遇发放情况材料(证明材料需有申请人月工资待遇项目具体明细)(由申请人到计划财务处办理),以及为申请人交纳的近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申请人到组织人事处办理)。

    4. 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连续一学年(20199月—20207月)教学任务证明材料(任教课表需提供学院教务系统中原始情况),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为思想政治教育,其教学任务证明可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

    5. 学院统一组织在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到工会领取体检单)。

    6. 学校为申请人填报有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等表格(由申请人到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通知公告”下载)。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现场确认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电子材料

    上述审核盖章后备案材料统一扫描成PDF格式,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报名号”+“申请人姓名”,扫描材料文件名称为各类材料名称,如工资表、课表等)

    四、材料归档

    上述材料每人建立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标注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由学院妥善存档保管。

    五、其他

    1.所有纸质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复印并审核盖章。

    2.另需提供网络报名相同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请将照片裁好,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

    3.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省厅正在办理,现场确认时统一领取复印。

    4.申请人请及时实名添加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523796329

    联系人:刘然,联系电话1397920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