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2009年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采用考试考核办法,2009年择优招聘管理人员。现将2009年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招聘管理人员2名。
二、 招聘对象
1.在学院工作的干事、专职辅导员、合同制教师。
2.在学院工作一年以上教职工的子女及配偶。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 品行良好。
(3) 年龄:同九江市报考公务员的年龄条件一致。
(4) 学历:干事、专职辅导员第一学历为普通专科,应聘时达到本科学历;教职工的子女及配偶学历为专科以上学历。
(5) 工作经历:干事、专职辅导员、合同制教师需在学院工作两年并连续考核合格。
(6) 取得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 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按临时人员岗位或原岗位发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后享受以下待遇:
(1)发基本工资,其标准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定薪。
(2)享受节日慰问金及相关福利、降温费、取暖费、误餐费。
(3)岗位津贴、补助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及以后分别按同类人员的25%、50%和普通本科学历及以上的80%封顶、普通本科学历以下的60%封顶发放。
(4)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5)退休后,养老金在社保领取,不享受校内福利。
五、 考试、考核方法与内容
1、考试:
(1)笔试:参加九江市2009年基层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考试分数必须达到09年确定的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笔试成绩占60%。
(2)面试:
面试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取符合笔试要求的干事、专职辅导员、合同制教师中成绩前3名和教工的子女及配偶中成绩前3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40%
2、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
分别取干事、辅导员、合同制教师和教职工的子女、配偶中考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者参加考核、体检。
3、考核:
(1)政治思想表现:通过查询其大学期间档案,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2)现实表现:通过其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考核其现实表现情况。
4、体检: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若有体检不合格者,从参考人员当中按考试成绩高低替补。
5、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结婚证(教职工子女或配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于2008年10月20日――11月20日到人事处方卫中老师处报名。
2、面试时间、考核时间、体检时间:
根据九江市基层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确定。
200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