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现组织我院教职员工填写中组部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具体内容如下:
一、《干部履历表》是存入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材料,各部门务必重视并落实好本部门人员填写履历表工作。《干部履历表》由人事处统一提供,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印制。填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统一提供。即日起各部门可派专人到人事处统一领取《干部履历表》。
二、《干部履历表》填写时请严格按《干部履历表》封二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填表要手写,不得打印。
三、第11页“填表人签名或盖章”处由本人亲自签名,填好日期。“审查机关盖章”一栏本人不填写。
四、《干部履历表》一式两份,请审慎填写。
五、实事求是填写,不能涂改,如有不真实内容,责任自负。
六、请各部门于6月10日前,由部门收齐后将《干部履历表》统一交人事处1014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毕(结、肄)业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 ,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党总支书记、副系主任”等。
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9、“工资情况”:暂不填写。
10、“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填写。
11、“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逐项填写清楚。
12、“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3、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4、“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5、“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16、“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均应填写。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17、“掌握外语、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 “技能情况”要具体填写。
18、“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19、“历史上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职务,有何结论”,要写清楚参加的时间、组织名称、参加方式和地点。
20、“‘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错误的,组织意见如何”,本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错误的,并经组织审查作出结论、审查意见或考察意见的,应如实填写。如受过处分,并已在“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栏内填写的,可不在此栏重复填写。
21、“学习简历”要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
22、“工作经历”要按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分段填写,不得间断,要填写到月,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都要填写。“文化大革命”中因冤、假、错案间断的,可填写为“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或受迫害;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2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
24、“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25、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有重要政治历史问题并经过组织审查和有结论的,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26、《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凡因相隔时间长、记忆不清的,必要时可请组织、人事部门查实后填写。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