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培训通知2012.4.16.doc
通 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12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院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 培训科目及方式
1、培训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
2、培训方式: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三、 培训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为获批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等工作。学院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管理。
四、 培训报名
以系部、处室为单位报名参加培训学习。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培训报名、收费、发放教材工作,要求于2012年4月19日到人事处领取教材及报名表。同时,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交1寸免冠照片到人事处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五、 培训收费
培训费按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8】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集中培训考试人员100元/人(含培训、考试、资料等费用),培训费由人事处代收。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12年4月24日前统一交人事处1013室。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1、集中培训时间
2012年4月26日晚上7:00―9:30;2012年4月27日下午4:30―6:00。
2、集中培训地点
综合楼7楼报告厅。
3、自学时间
2012年4月18日―4月26日。
七、考试时间
2012年4月27日晚上7:00―9:30。
八、考试地点
考场一:综合楼4楼报告厅(阶梯教室5)
院领导、行政各处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会计一系
考场二:综合楼5楼报告厅(阶梯教室6)
会计二系、财税金融系、商贸旅游系、应用外语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社科部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