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3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13年12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和资格条件
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见人事处网页)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认定资历业绩起始、终算时间
1、2013年1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业绩、资历从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起算。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资历期间取得的。
三、考核认定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向院人事处申请,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和任职资格初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一览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申报材料装订本以及相关原件证明材料。
2、联合初审。由申报人所在教学部门的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小组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评议,出具《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任现职期间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情况》;由教务处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出具《教学情况登记表》和教学通报情况;由科研处对申报人的论文、论著、教材编写、科研项目参与等情况进行审查,出具《科研情况登记表》;由学工处对申报人的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出具《班主任工作情况登记表》;由人事处对申报人的资历、获奖情况进行审查。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和任职资格初审表》
3、考核评审。由学院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委员会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半数为通过。
4、公示。对申报名单、业绩成果、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报上级主管部门认定。
四、考核认定报送材料及要求
1、《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2、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事处出具);
3、学历、学位、资格证书;
4、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5、实行从业准入要求的,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材料详见人事处网站。
五、时间安排
教务处审核材料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
科研处审核材料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
学工处审核材料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
人事处受理材料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
2013年12月考核认定工作有关文件、所需表格均已上传院人事处网页,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2013年12月考核认定工作群:6998185。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2013年12月考核认定表格
2)认定表中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后三项针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可另装订成册,详见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本);
4)实行从业准入要求的,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
5)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人事处出具)。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201312(填写范本).doc
本科、高职高专目录.doc(请大家按照严格高职高专目录填写申报专业)
3、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本
1)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论著、教材复印件(含封面、前言或后记(即有你本人名字那页)、封底)
3)研究课题复印件(研究课题材料必须包含课题申报书、研究内容、结题鉴定表、结题证书)
4)荣誉证书复印件
5)科研情况登记表
6)教学情况登记表
7)其他资格类复印件(如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为可选项)
4、论文、论著原件,业绩材料原件(包括荣誉证书、课题等),资质类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高校教师资格证等)
(请自买档案袋装好原件,其中荣誉证书、资质类证书原件单独装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目录等信息,并用环保袋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