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确保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我院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工作,请各部门切实做好一下工作:
1.成立工作机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组,指定专人录入,专人检验,做好此项工作,录入人员名单于2013年10月14日前报学院人事处1013室。
2.认真组织培训。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部署、职工培训、数据填报、审核报送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培训,覆盖到每一位教职工,保证每位教职工都能准确把握填报工作要求,准确理解采集指标。
3.把握报送进度。各部门按照进度要求完成职工培训、数据填报、审核报送工作。有关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学院人事处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全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附件2:(纸质)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
附件3: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解释(高校)
附件4:基 础 代 码 表(2003版)
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纸质)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样表.doc
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2003版.doc
4136012941_江西财经职业学院_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xls
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2003版.doc
基 础 代 码 表(2003版).doc
MSCOMCTL.rar
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说明(一).pdf
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说明(二).docx
高校Excel模板常见问题及对策.doc
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有关问题回复.doc
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相关问题回复之二20131012.doc
江西省教职工数据采集工作培训文档-高校(陈珉嘉).ppt
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解释(高校).ppt
20131115岗位工资对应岗位等级表.xls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通知》的通知(赣教人字[2013]5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