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南昌校区:
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6]7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部门青年骨干教师(含行政兼课)国内访问学者的申报认定工作,并遵照执行。申报表格电子稿已上传至人事处网站,请申报人员自行下载,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18日前交组织人事处师资科10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6年4月15日
关于转发201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docx
赣教办函〔2016〕7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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