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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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九江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人事管理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5-01-22 浏览:次 字体:【
  • 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九江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端人才对会计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满足九江经济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九江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现予以转发,请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组织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选拔方式

       九江市大中专院校财务处室负责人及会计类专业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二、选拔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

       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上述年限和年龄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级以上会计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担任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市财政局正科实职以上,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方式

       1、申报。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也可由部门推荐。申报人如实填写《九江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见附表3,电子稿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报学院人事处1013室邓荣老师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申报人材料经单位盖章同意后,报市财政局。

       2、笔试。考试为闭卷方式,考试范围为会计实务、内部控制规范、企事业财务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暂定为2015年3月中旬。

       3、面试。笔试结束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75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时间初步定在4月上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确定培养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并参照工作能力和业绩,适当考虑行业和地区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笔试、面试、确定培养对象均由九江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

       特此通知。

       2015年1月19日

     

    九江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