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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7-12-20 浏览:次 字体:【
  • 关于开展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27号)以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5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和资格条件

    1.学校聘用在相关岗位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包括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宣传、组织、纪检、党办、统战工作人员;人事、保卫部门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人员;工会、共青团专职人员;学生辅导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①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党办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②党政兼职、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具体指:兼行政职务并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未设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的部门中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副职;在党政职能合一的部门中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③人事、信访、计划生育、学生工作等部门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具体指:人事部门负责人才规划、培训教育、军转工作的人员;信访、保卫部门负责信访维稳的人员;工会负责老干工作以及面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人员;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有思想政治工作职能的综合部门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2.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详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30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9号)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等相关文件。

    二、考核认定资历业绩起始、终算时间

    1.2017年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71220日;业绩、资历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时间起算。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资历期间取得的。

    3.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考核认定系列为高职教师系列,认定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认定专业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三、考核认定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向院组织人事处申请,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和任职资格初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一览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二份)、申报材料装订本及相关原件证明材料(学院网站下载)。

    2.联合初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人员岗位由宣传统战处、组织人事处审核认定,党务队伍工作人员岗位由组织人事处(党校)审核认定,出具《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人员岗位聘用情况表》。由科研处对申报人的论文、论著、教材编写、科研项目参与等情况进行审核,出具《科研情况登记表》;由组织人事处对申报人的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出具《获奖情况登记表》。

    3.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申报人所在部门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小组对其任现资格期间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评议推荐;学院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委员会根据小组推荐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半数为通过。

    4.考核认定。由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范要求从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评委组成认定机构,严格对照考核认定条件及单位考核评议意见进行认定,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认定。

    5.公示。对申报名单、业绩成果、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6.报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四、考核认定报送材料及要求

    1.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二份)

    请参照网站提供范本填写及粘贴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

    请粘贴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工作业绩”栏内中。如业绩材料过多,可自行装订成册。

    3.校内资格审查表格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和任职资格初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表》、《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条件一览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科研情况登记表》、《获奖情况登记表》、《岗位聘用情况表》纸质稿。

    4.其他。所有表格须骑缝装订。提供表格仅为填写范本,非打印范本。

          五、时间安排

    组织人事处(党校)、宣传统战处、科研处审核材料时间:20171225日。

    组织人事处受理材料时间:2017 1225日下午17:20

    学院考核认定工作有关文件、所需表格均已上传至学院人事处网页,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2017年考核认定工作群:278508202

    特此通知

     

                               20171220


    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材料清单20171222.doc

    关于开展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1(2017.12.20.doc

    关于印发《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人员专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