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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9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9-04-19 浏览:次 字体:【
  • 关于做好2019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按照《关于做好 2019 年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195号)文件规定,现将申请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

    1.学院应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填写《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出具)。

    2.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身份材料(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担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的材料,例如:教师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等) (由申请人到组织人事处办理)。

    3.申请人属本院正式编制的,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原件,编制证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学校岗位聘用备案表》;申请人属本校非事业编制的,学院应出具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的相关证明(学院委托地方人事部门管理进行人事代理的人事代理证明和学院为其交纳的近 3 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出具)。

    4.学院财务部门出具的近 3 个月(2019 3 -5 月)申请人的工资待遇发放情况材料(证明材料需有申请人月工资待遇项目具体明细)(由申请人到财务处办理)。

    5.学院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连续一学年(2018 9 月至2019 7 月)教学任务证明材料(任教课表需提供学院教务系统中原始情况),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一般为思想品德,其课表可由学院学工处提供(由申请人到教务处或学工处办理)。

    6.学院统一组织在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到工会领取体检单)。

    7.申请人需填报有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等表格(由申请人到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通知公告”下载)。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原件材料

    1.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场确认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电子材料

    文件夹名称为“报名号”+“申请人姓名”,文件名称为各类材料名称,如工资表、课表等。

    四、材料归档

    上述材料每人建立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标注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由学校妥善存档保管。

    五、其他

    1.所有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复印,扫描成 PDF 格式。

    2.另需提供网络报名相同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请将照片裁好,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

    3.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存放于组织人事处,现场确认时统一领取复印。

    4.申请人及时添加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621162287

    联系人:刘然,联系电话1397920817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rar

    附件2赣教资函〔2019〕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正式)2019.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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