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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07年教师招聘公告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07-03-28 浏览:次 字体:【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西省财政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创办于1960年,坐落在庐山北麓、江西省九江市内甘棠湖畔。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设有会计一系、会计二系、财税金融系、经济贸易系、应用外语系、计算机系等六大系、41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为培养更多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学科

    会计、物流管理、资产评估、建筑工程管理、商务或经贸英语等。

    二、应聘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高校或“211”工程院校应、历届毕业生;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或具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三、应聘材料

    1、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

    2、本人简历1份(从上大学至今时间应连续)、本科、硕士及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所学课程成绩单1份等(材料恕不退还)。

    3、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包括:论著目录、发表的专著论文清单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等。

    四、应聘程序

    1、请将个人应聘材料连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见附件)及本人的一张近照交至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小组;

    2、学院招聘小组将组织专门的教师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

    3、学院招聘小组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录用人选,经双向选择,学院为录用者办理签约、调动等手续。

    五、福利待遇

    1、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双证)录用人员实行长期人事代理制,期满可续签协议。其工资、福利待遇如下:

    ⑴、本科生:第一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起算)至第三年内工资和课酬部分分别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福利及其它津贴第一年至第三年分别按照学院同类人员的1/4、1/2、3/4计发,第四年以后享受政策范围内学院同类职工的工资及政策允许的福利待遇。

    ⑵、统招硕士研究生(双证):①.第一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起算)至第二年内工资、课酬部分分别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福利及其它津贴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按照学院同类人员的1/2、3/4计发,第三年以后享受政策范围内学院同类职工的工资及政策允许的福利待遇。②.给予补贴1万元(分三年发放,每满一年发放三分之一),服务期为三年。科研经费确保。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者不予补贴。

    2、博士研究生实行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其工资、福利待遇如下:

    ⑴、享受政策范围内学院同类职工的工资及政策允许的福利待遇。

    ⑵、提供安家费5万元,购房补贴5万元,服务期为十五年。科研经费确保。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92-8183136;传真:0792-8183196转人事处

    E-mail:dengrong080@126.com

    联系人:徐老师(手机:13507065544)   邓老师(手机:13970272508)

    应聘材料邮寄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