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采用考试考核办法,2010年择优招聘行政后勤人员。现将2010年招聘行政后勤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招聘3名行政后勤管理人员。
二、 招聘对象
1.干事、专职辅导员、合同制教师。
2.在学院工作一年以上教职工的子女及配偶。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 品行良好。
(3) 年龄:同江西省报考公务员的年龄条件一致。
(4) 学历:干事、专职辅导员、合同制教师学历为普通本科以上(第一学历为专科);教职工的子女及配偶学历为专科以上学历。
(5) 工作经历:干事、专职辅导员、合同制教师需在学院工作两年,并考核为称职以上格次。
(6) 取得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 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按临时人员岗位或原岗位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后享受以下待遇:
(1)发基本工资,其标准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定薪。
(2)享受节日慰问金及相关福利、降温费、取暖费、误餐费。
(3)岗位津贴、补助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及以后分别按同类人员的25%、50%和普通本科学历及以上的80%封顶、普通本科学历以下的60%封顶发放。
(4)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3、退休待遇
退休后,养老金在社保领取,不享受校内福利。
五、 考试、考核方法与内容
1、考试:
(1)笔试:参加2010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考试分数必须达到2010年确定的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面试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取符合笔试要求的干事、专职辅导员、合同制教师系列中成绩前3名和教工的子女及配偶系列中成绩前6名参加面试。占总成绩的40%。
2、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
(1)取干事、辅导员、合同制教师考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参加考核、体检。
(2)取教职工的子女、配偶考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第二名者参加考核、体检。
3、考核:
(1)政治思想表现:通过查询其大学期间档案,或外调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2)现实表现:通过其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考核其现实表现情况。若有考核不合格者,从参考人员当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替补。
4、体检: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若有体检不合格者,从参考人员当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替补。
5、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时间安排
1、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结婚证(教职工子女或配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于2009年11月18日---11月28日中午12:00前到人事处报名。
2、面试时间、考核时间、体检时间:
根据九江市基层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确定。
2009年11月17日